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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重大项目《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律制度保障》召开中期理论研讨会

日期:2006-12-04 点击数: 来源: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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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重大项目《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律制度保障》召开中期理论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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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r\n\r\n2006年11月26日至27日,我校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律制度保障》(05&ZD043)课题组在广州召开了中期理论研讨会。项目首席专家、吉林大学法学院崔卓兰教授、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教授、学校社科处处长彭向刚、子课题负责人之一的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郑成良教授共同主持了本次研讨会。来自项目责任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和项目合作单位吉林大学行政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广州大学法学院、深圳大学法学院的十多位教师参与了本次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主要有三项议题:1、项目的中期检查情况汇报;2、各子课题进展情况的汇报;3、课题进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在汇报发言、自由发言的基础上,崔卓兰教授、彭向刚教授、郑成良教授做了重点发言,强调要高质量按时完成课题任务;要树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意识、妥当处理学术研究和对策研究的关系;重视和谐社会与法制发展的战略关系、国情与公理的关系、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本次研讨会准备充分、讨论热烈,逐一分析了项目进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后,研讨会将会议共识概括为四十二个字:“和谐社会是目标、法律制度是保障、行政过程是主线、官民关系是主题、对策研究是共识、突出特色是导向”,这对项目的后续工作完成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法学院 于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