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大精神学习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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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r\n\r\n\r\n\r\n\r\n张文显书记在讨论十七大报告中的发言
\r\n 张文显代表说,科学发展观是十七大报告的灵魂,也是贯穿十七大报告的红线。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十七大报告的精神,就要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根据十七大报告,我从理论定位、理论内核、理念体系、理论发展等四个方面谈一下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第一,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最新版本,是21世纪我们党和人民最可宝贵的政治和精神财富,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第二,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内核是关于发展的战略思想,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第三,科学发展观是博大精深的理论体系,从“发展的战略思想”这一理论内核出发,深化、拓展出我们党关于治国理政的一系列重要思想,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第四,科学发展观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体系,必将在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历史征程中进一步展示其思想魅力、理论光辉和强大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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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吉林大学党委书记张文显代表谈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定位 \r\n \r\n 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这一理论定位是科学的。\r\n 只有从这个高度和脉络认识科学发展观,才能深刻认识到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21世纪我们党和人民最宝贵的政治和精神财富,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才能更加自觉地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把科学发展观的精义和要求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r\n 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内核是关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外国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它着重强调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是硬道理;它着力指导全党和全国人民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论,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r\n 科学发展观是博大精深的理论体系。从“发展思想”这一理论内核出发,深化、拓展出一系列重要思想理论,诸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理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以保障人权、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理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理论,建设和谐世界的理论,以及党治国理政的丰富理论,等等。据此,可以说,科学发展观推进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创新,是理论创新的范例。\r\n 科学发展观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体系。理论的生命在于发展。同马克思主义各个发展阶段形成的理论成果一样,科学发展观也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体系。它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伟大实践中产生和凝练,又经历了五年来改革发展实践的检验。实践已经充分证明,科学发展观完全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党心民意,顺应中国和世界发展大势,符合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我们坚信,科学发展观必将在新的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必将在指导全国人民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历史征程中进一步展示其思想魅力和理论光辉。\r\n\r\n (本文原载于2007年10月17日《光明日报》记者袁祥、齐芳整理)\r\n \r\n\r\n一篇精辟的法治报告 张文显代表对十七大报告的法学解读 \r\n作者:记者 杨悦新\r\n \r\n 张文显站在人民大会堂东门外,10月15日北京如金的阳光就像他的心情一样灿烂。\r\n 听完胡锦涛同志所作的十七大报告,他就这样一字一顿地对记者说:“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所作的报告是一篇非常重要的政治报告,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纲领性文献。从法学和法治的角度,也可以说是一篇精辟的法治报告,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光辉文献。”\r\n 张文显,十七大代表中惟一的一位法学教育工作者,这位学贯中西具有哲学博士头衔的法学家,不仅对法学,而且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有着非常精深的研究。他参与过十七大报告稿的讨论和修改,他对十七大报告的感情和理解都非常人可比。\r\n “为十七大报告作一个全面的法学解读吧!”那天,我们有了这样的约定。\r\n 10月16日傍晚,张文显拿着一个写得密密麻麻的笔记本坐在了记者面前。这个笔记本里写满了他对十七大报告的法学解读。张文显从以下八方面娓娓道来——\r\n 报告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作了全面部署\r\n 报告用一个独立篇幅、即第六部分“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题,集中阐述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了全面部署。但关于法治的论述不限于这一部分。法、法制、法治、权利、权益、权力、人权、物权、产权等等法学的基本概念出现在报告的每一部分,很多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外交问题纳入法律范畴,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概念和命题与法律概念和命题相通,或者可以直接转化为法律语言,这在历次党代会报告中是空前的。更为重要的是,报告通篇洋溢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现代法治精神、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浑然一体。\r\n 报告鲜明地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指导思想和政治方向\r\n 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其所包含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报告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所取得的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最新版本,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也必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指导思想。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我国的法制建设和法治工作才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健康发展。具体而言:\r\n 第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贯彻以人为本,就要用以人为本的这一核心理念审视、反思立法、执法、司法,切实把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利、促进人的自由平等发展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作为一条红线贯穿于法治工作全部过程及其各个环节。\r\n 第二,要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发展是当代中国的主题,也必然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主题。我们要认真研究法治发展的战略思想,把法治发展引入科学发展的轨道;要善于通过法制来引导、规范、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平台和执法司法环境;要从法律上、制度上体现和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r\n 第三,要着力解决两个“不完全适应”。十七大报告指出: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与扩大人民民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与扩大人民民主不完全适应,表现为:随着现代化事业的发展,人民的民主需求不断扩大,参政议政的意识和愿望不断提升,改善民生的要求不断广泛,而我们这些方面的立法仍然滞后,人权立法、社会保障立法,有关教育、医疗卫生、就业、收入、居住、社保、社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立法不够完备,或者缺乏可操作性和可执行力。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完全适应表现在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不够先进,例如物权的私法(物权法)已经制定出来,而涉及物权的公法(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公共资产保护法)尚未出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必然对法制建设提出新要求,要求我们加快立法速度,提高立法质量。“两个不完全适应”不仅仅存在于立法方面,也存在于执法和司法领域。报告在分析过去五年工作中的问题和差距时,指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卫生、居民住房、安全生产、司法和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然较多。为此,要高度重视,着力解决某些地方存在的司法不公、久审不决、判决执行难等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r\n 第四,法治建设要做到全面协调和统筹兼顾。首先是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和总体目标;其次是经济立法、社会立法、政治立法、刑事立法、民事立法、涉外立法、程序立法相互衔接;再次是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的协调一致。\r\n 报告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战略思想\r\n 报告指出,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倡导国际关系民主化、国际治理结构法治化。\r\n 报告提出或重申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r\n 诸如: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并由人民依法行使;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政务公开、党务公开、法务公开等。\r\n 报告提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r\n 报告强调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法制观念教育等。无论是法治建设,还是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和大繁荣,都要求重视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r\n 报告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要求\r\n 这就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公民政治参与有序扩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全社会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基本民主制度更加完善。\r\n 报告提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任务、新举措\r\n 包括: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人权事业发展。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r\n 报告提出一系列具体权利保障和权利发展问题 \r\n 诸如:扩大直接民主权利,基层民主自治权利,公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受教育权、教育公平权利,就业权、劳动权、收入权、财产权、全面的社会保障权、健康权、就医权、居住权、人身财产安全权、环境权、集体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些公民政治权利、经济文化社会权利的提出具有重大的进步意义。\r\n 走出代表驻地时,北京城已是万家灯火。听过张文显深入浅出的解读,记者对党的十七大报告有了更清晰的理解,为法的理念和精神如此明确地写入党的纲领性文件、如此真切地走近百姓生活而感到欢欣鼓舞,对我国法治建设的未来充满了美好憧憬。\r\n\r\n (本文原载于2007年10月17日《法制日报》)\r\n
\r\n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学者畅谈学习十七大精神与理论创新\r\n \r\n 11月20日下午,学校党委宣传部和社会科学处召开学习十七大精神与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座谈会。党委宣传部部长刘景辉传达了中宣部和学校党委关于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总体安排和应该把握的学习要点,社会科学处处长彭向刚就我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开展学习十七大精神和理论创新的意义与历史机遇进行了阐述,各研究领域的学者也纷纷发表看法。\r\n 东北亚研究院朱显平教授说,十七大报告明确回答了要实现公共资源的地区均等化,这为今后东北亚区域经济研究的选题指明了方向;法学院黄文艺教授认为,十七大报告高屋建瓴,集中了一大批高水平理论专家的智慧,不仅是思想理论文本,更是一个法律文本,而且与以往的报告相比,目标和努力方向更加明确和具体化了;经济学院谢地教授认为,报告概括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最前沿成果,这使得我们增强了开展理论前沿问题研究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马克思主义学院韩喜平教授体会到,十七大报告既是政治成果,更是哲学社会科学的科研成果,报告中蕴含着深厚的学术功底;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徐传谌教授说,学习十七大精神,就要学会理论创新,这对国有企业现实问题的研究有着深刻的指导意义;法学院姚建宗教授认为,学习十七大精神,不能仅停留在政治上的解读上,学者要解放思想,更要从学术上解读十七大报告,要从中国的实践上升到理论层面才应是学者不懈努力的;商学院刘金全教授对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又好又快的经济增长模式表示赞赏;哲学社会学院贺来教授结合自身的专业对报告中提出的“软实力”概念深有感悟,认为哲学除了能够为政治、经济服务外,还存在着自身为社会发展服务的独立价值,要为提升中华文化“软实力”做贡献。\r\n 彭向刚在最后的总结发言中,希望哲学社会科学的专家学者们在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时要处理好政治性理解与学术性研究的关系、命题性研究与自主性研究的关系、对策性研究与理论性研究的关系、前瞻性研究和反思性研究的关系,推动我校哲学社会学科繁荣与发展。\r\n(吉大校报 赵家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