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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法学院成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究会暨首场学术报告会

日期:2008-12-05 点击数: 来源: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

\r\n吉林大学法学院成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究会暨首场学术报告会 \r\n \r\n 12月3日,在吉林大学前卫校区第三教学楼,法学院召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究会成立大会。\r\n 吉林大学法学院11月14日院务会议决定,成立吉林大学法学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究会。依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究会章程》规定,研究会设立的宗旨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马克思主义法的基本理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伟大旗帜,探索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发展规律,用马克思主义法律观武装师生头脑,培养具有坚定政治信念的法律人。研究会由法学院教师和学生组成,法学院院长徐卫东教授担任会长。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著名法学家张文显教授任名誉会长。\r\n 成立大会上,吉林省法学会名誉会长,原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吉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蔡彰同志作了“如何成为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首场学术报告会。\r\n 据悉,这是国内高校首个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究会。\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