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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徐卫东教授获国家首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

日期:2008-12-02 点击数: 来源: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

\r\n我校徐卫东教授获国家首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r\n \r\n 2008年12月1日,首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颁奖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是为综合评定中国法学界在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学术成果,表彰在中国法学研究和推动中国法治进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员而特别设立的。按照《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中国法学会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法学学术成果进行评审。最终,共有四十部(篇)著作和论文分别获得特别贡献奖和一、二、三等奖。\r\n 我校徐卫东教授的论文《论人权的意识形态标准与法律标准》获优秀论文二等奖。\r\n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出席会议,发表了重要讲话,并向获奖代表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