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秘书处设在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章程》有关规定和《关于加强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部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09]57号)要求,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近日下发了《关于设立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部秘书处的通知》,要求各学部秘书处设在学部召集人所在单位。法学学部召集人为吉林大学张文显教授、中国政法大学陈光中教授。法学学部秘书处设在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秘书长为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黄文艺教授,副秘书长为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柳经纬教授。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部秘书处职能是:协助学部召集人组织本学部各项活动;起草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建议和报告,定期或不定期编发工作简报;负责本学部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负责本学部与社科委秘书处以及其他学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负责学部经费管理工作。(理论法学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