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秉公教授当选为吉林省伦理学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 12月18日,“吉林省伦理学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暨2010年省社会科学学术年会分会”在吉林省委党校隆重召开。来自吉林省各高等院校、省社会科学院、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政府机关,以及吉林省工业、经贸、金融系统的会员代表60余人出席了会议。吉林省社科联副主席刘亚政、省委党校副校长周知民教授分别到会致辞。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吉林省伦理学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陈劳志教授所作的《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总结报告》和学会秘书长赵仁光教授所作的《学会财务情况报告》,并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理事会。我校匡亚明特聘教授陈秉公当选为省伦理学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校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韩晓峰当选为副会长,校学生工作部部长冯正玉、马克思主义学院董丁戈教授、娄淑华教授当选为常务理事、石瑛副教授被推选为学会副秘书长。陈秉公教授代表第四届理事会讲话,提出了“吉林省伦理学会5─10年发展规划构想”,明确学会的工作方针、基本任务和三项“奋斗目标”,主要内容是:第一,扎实地搞好省伦理学会的“常规学术活动”;第二,努力开展“深层次”的学术研究、对话和交流活动;第三,面对“国家和人类生存发展遇到的重大伦理道德问题”,拿出高水平的学术研究成果,以学术为社会服务。会议还开展了“2010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学术年会分会”学术研讨,陈秉公教授、吉林省委党校宋文新教授、东北师范大学崔秋锁教授等分别做了大会主题发言。(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