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显教授、陈秉公教授的书稿入选2011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9月26日,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1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入选成果名单正式公布。今年共有453项成果申报,涵盖了26个学科,最终入选成果70项。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张文显的书稿《知识经济与法律制度创新——理论建构与实践前沿问题研究》,吉林大学匡亚明特聘教授、马克思主义学院陈秉公的书稿《“主体人类学”概念提出及知识体系建构》入选。据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于2010年设立,目的在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精神,推进学术创新,引导学风建设,充分发挥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打造更多的精品力作。《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每年评审一次,申报成果必须已经完成并尚未公开出版,可以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也可以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以外的研究成果。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按照“统一标识、统一封面、统一版式、统一标准”的方式组织出版。2010年推出的62部作品,在社科界、出版界产生了良好反响。特别是在今年5月召开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评审会上,李长春、刘云山、刘延东、陈奎元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为入选作者代表颁发荣誉证书,进行隆重表彰,极大地鼓舞了广大社科工作者。 张文显教授的成果《知识经济与法律制度创新——理论建构与实践前沿问题研究》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知识经济与法律制度创新”(项目批准号:01AFX003)课题的最终成果。该成果的框架结构是在充分的理论实践、反复的经验总结和不断的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形成,其理论内容汇集了课题组丰富而成熟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共计36万余字。成果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知识经济与法制创新的基本理论”主要围绕“如何认知、评价和应对知识经济进程中正在发生的利益纷争和价值纠葛?作为社会的规范体系,法律如何顺势而变?其承载着怎样的功能期待?伴随知识的创新,法制创新的基本向度是什么?”等基本问题展开论述。第二部分“知识经济与信息权利”围绕知识经济中的核心范畴展开研究。第三部分“知识经济与中国知识产权发展”从一个全新的法理学和法哲学角度对中国知识产权进行理论反思,从中国知识产权所面临的种种困境入手,对造成这些困境的原因进行剖析,并尝试为当下中国知识产权所面临的困境提供一种解决思路和理论支持,为中国的知识产权的发展找到一条适合中国自己的路径。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实践价值:在学术价值上,第一、成果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研究的前沿性和创新性,在研究中引入并整合了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知识论、以及制度经济学和知识社会学的理论主张与分析工具,揭示了法律在诸种相互冲突的张力间寻求制衡进而既激励又规制知识经济发展的进路与方向。这使得对知识经济与法制创新这一主题所进行的研究在某种程度上得以超越现有的浮躁功利之气,而试图多一些理性的透视力。第二、研究成果既关注理论内容与体系的建构,也关注实践前沿问题的对策研究,同时在基本原理、核心范畴、理论反思、对策研究方面较为深入、细致与具体,体现了研究的深入度与发散性,催生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意义的理论观点与研究方法,期望对于后期相关创新性研究具有积极的指引意义。在实践价值上,第一、成果满足了知识经济发展的时代需要,成果中的部分内容和基本观点已经被学界所广泛接受、认可与采用,并对我国知识经济时代进程中法制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第二、随着研究成果的广泛传播,运用于法学教育之中,将对法学研究的发展起到了示范和推动作用,对于推进法学学科的整合和系统创新、创建中国特色的法学理论和法律制度也将具有积极的社会效益。 陈秉公教授的成果《“主体人类学”概念提出及知识体系建构》是作者本人追踪和研究人类学前沿25年的理论结晶,全书约41万字,提出并建立“主体人类学”理论体系,重构西方二百年人类学学科体系,科学地揭示和阐述人的“特殊生命本质”(实践的主体)和人的“特殊生命本体”──“结构与选择”,从而为人文社会科学提供正确的“人性前提”;为人类由“第一波”文明顺利地转入“第二波”文明提供前提性论证;为创建有“中国特色、中国气魄、中国风格”的中国人类学学科新体系提供理性框架。成果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叠加创新”方针,进行跨学科研究,综合分析了中外、古今有关“主体——人”的知识和理论,以人类学知识为主,内容涉及哲学、人类学、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伦理学、教育学以及文明史学等多个领域,评析了从孔孟、柏拉图到弗洛伊德、马斯洛、霍妮、马克思·韦伯、涂尔干、拉图尔、汤因比、列维·斯特劳斯、萨特、摩尔根和布朗等几十个里程碑式的人物及其理论,建立了自己的原创性的系统理论。主要内容包括,填补两项关于人的“知识空缺”和八项“理论建构”:1、填补两项关于人的“知识空缺”;具体的“完整人”知识空缺、普遍的“类群”知识空缺。2、八项“理论建构”:第一,“主体人类学”概念提出及知识体系建构。第二,中国人类学创新学科体系建构。第三,人的“特殊生命本体”——“结构选择论”建构。第四,“人格结构与选择”图型理论建构。第五,“类群结构与选择”图型理论建构。第六,人的基本“生存理性”建构——类群价值“高势位”建构和“完全人格教育”理论建构。第七,“主体人类学”的方法论建构——“结构选择论”本体论、认识论与生存论的统一。第八,系统提出创新性概念和命题60个(含原创性概念和命题)。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实践价值:在学术价值上,主要表现在对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的系统创新:第一,原创性提出和建立了“主体人类学”概念及其理论体系。第二,原创性提出和建构了两个“图型理论”──“人格结构与选择”图型理论和“类群结构与选择”图型理论,填补了两个“人的知识”空缺。第三,为人类学“由边缘到核心”和重构人类学学科体系提供理论基础。第四,为人文社会科学提供具体的“完整人”前提。在实践价值上,主要表现为对人格、类群(家庭、组织、民族、国家等)和人类文明生存实践提供解释、咨询和理论支撑。 (社会科学处 马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