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项课题新获立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近日,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二批)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我校2项课题获立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数位居国内高校第七位。 本批次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我校共申报5项,全部通过初审进入会议答辩程序,经专家评议,哲学社会学院田毅鹏教授申报的“当代中国‘单位制度’的形成及变迁研究”和理论法学研究中心黄文艺教授申报的“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研究”获立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其他3项申报课题有2项获立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取得了较好的申报成绩。我校获立本批重大项目简介:1、项目名称:当代中国‘单位制度’的形成及变迁研究 首席专家:田毅鹏 项目编号:11&ZD147 批准经费:60万元 该重大项目以20世纪四五十年代以来单位制度起源、形成及变迁为背景,将“地方性”这一变量引入单位制度的形成及变迁研究,以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为实践目标,以若干超大型工业社区为研究个案,超越将单位作为“组织的单位”或“统治术的单位”的研究预设,将“单位理论”与“社区理论”结合起来,从“单位社会”的社会现实出发,在探讨单位制起源、形成、变异轨迹的基础上,揭示单位制度的形成及其社会构造,并进一步探讨单位制对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和制约,深刻认识单位研究的深层内涵,以丰富发展“单位理论”,拓展单位制研究的界限,揭示建国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形成及其变迁过程。主要研究内容分为5个部分单位制度的起源及形成研究、20世纪80年代以来单位制度的变迁与消解研究、单位制宏观制度结构研究、单位组织的内部机制和“单位人”研究、单位制度变革背景下的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研究。2、项目名称: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研究首席专家:黄文艺 项目编号:11&ZD077 批准经费:60万元该重大项目以方法论→法学方法论→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为基本逻辑,以方法论思想的历史发展为研究平台,以其他法学思想流派方法论为比较对象,从存在形态、基本原理、方法体系、发展方向等四个理论维度对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进行深度研究。主要内容分为5个部分:法学方法论基本问题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存在形态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原理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体系化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创新发展研究。该项目的研究工作将有助于确保中国法学研究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学术方向,推进中国法学研究进路和方法的变革,并带动中国法学知识和理论的创新。(社会科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