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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签约仪式在吉林大学举行

日期:2012-09-21 点击数: 来源: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

9月19日下午,吉林大学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司法厅、吉林省社会科学院、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建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签约仪式在吉林大学隆重举行。

签约仪式由吉林大学副校长陈岗教授主持,吉林大学校长李元元教授,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理事长、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吉林大学常务副校长赵继教授出席了签字仪式。李元元校长首先致辞,介绍了吉林大学的基本情况和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成立至今所开展的一系列工作,表达了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与司法机关、研究机构的合作共建将产生重大影响和深远意义,并表示学校将对中心的建设给予长期并强有力的支持。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马建华,吉林省社会科学院院长马克,吉林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刘培柱,吉林省司法厅厅长王进义,吉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盛美军,长春市中级法院院长张德友等领导出席仪式,并分别与吉林大学常务副校长赵继教授签署了《共建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合作框架协议》。协议内容根据六家单位的不同实际情况确定,并在仪式之前与各单位分别进行了函商和修订,主要涉及合作研究、实务教学、共建实践基地、开展学术交流、提供专家咨询和人员培训等方面。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是由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共同组建的集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社会服务于一体的新型协同创新体,是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2011年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对高等学校提出的“大力提升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能力”的重要指示,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精神而组建。今年7月11日,该中心签约暨挂牌仪式在京举行。该中心的成立是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要求,致力于探索科学的司法理论、构建先进的司法制度、促进公正的司法运作、培养卓越的司法精英、涵育理性的司法文化,深入推进司法文明和以司法文明为标志的法治文明。

吉林大学与吉林省各司法机关及省社科院等单位共建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签约仪式的举行,预示着理论和实践的对接、学术与实务的合作。随着各方合作共建的加强,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在传承和推进司法文明、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中国的法治文明和社会文明、提升中国司法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方面,必将产生重大影响;对于深入开展司法理论、司法制度、司法运作研究,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和法官素质、在全社会普及理性的司法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必将起到直接的积极作用。

签约仪式结束后,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张文显教授、吉林大学常务副校长赵继教授、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部分成员与吉林省各司法机关及省社科院等单位的领导继续进行了“共建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座谈会”。座谈会上,联席主任张文显教授介绍了组建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重大意义,以及中心的成立得到了中央司法机关、相关学会、协会等单位的全力支持,并已与数十家地方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机关、科研机构签署了共建协议。各共建单位的领导均对此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合作共建的开展将对推进本单位的司法文明程度、加强司法文明的队伍建设和社会化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并纷纷表示各单位要做此项事业的积极参与者和建设者,将密切联系与合作,不遗余力地发挥作用。最后,吉林大学常务副校长赵继教授代表校方进行了总结发言,从政策解读方面阐述了“2011计划”的目的和首批获得国家支持的深远意义,肯定了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设定立意之高远、推动进程之高效、得到支持之广泛、社会反响之热烈,并再次强调了学校对中心的建设高度重视,将在政策、经费、人员配备等各个方面给予中心大力、长期、稳定地支持!

(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撰稿 孙民安 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