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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座谈会

日期:2013-07-01 点击数: 来源: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

6月30日,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座谈会在我校匡亚明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召开。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司长张东刚、规划处处长徐青森,吉林大学常务副校长赵继、社会科学处处长霍志刚,以及东北亚区域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于潇教授,历史文化遗产与北方民族、疆域协同创新中心朱泓教授,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杜宴林教授,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冯胜君教授等协同创新中心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赵继副校长首先代表学校对张东刚司长、徐青森处长的到来表示欢迎,感谢其长期以来对吉林大学的支持和帮助。赵校长简要介绍了我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协同创新中心在建设、培育方面的情况,希望通过本次座谈会,能够把握人文社会科学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定位和学术方向,促进自身的协调发展,真正做到协同创新,为社会和国家作出应有贡献。

各协同创新中心负责人先后简要汇报了各自协同创新中心的基本情况和工作进展,并提出了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难点。围绕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情况和问题,与会人员展开了探讨和交流,张东刚司长和徐青森处长针对各个中心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特殊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指导建议。

张东刚司长肯定了吉林大学在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方面的努力,他表示开展协同创新首先是抓住所要协同创新的核心和主干问题,破解问题的内在价值和结构。把握协同创新的内在机理,依托优势,保持优势,发展优势。通过抽象共同的问题,在同一个时间的维度下不同区域的共同挖掘和研究,达成真正的合作。其次,协同创新的问题不应该泛化,而应立足长远,突出当下。重要的是问题、立意、内容、视野以及操作性。在协同的合作模式上,要把国内比较零散的相关领域的专家汇聚在一起,不要简单的追求机构之间的叠加。要凝练问题,突出重点,突出聚焦,以点带面,不能扁平化。协同创新还要注重培养人的任务和责任,通过培养人才使事业可持续发展。探索具有文科特点的综合改革的新路径、新内容、新办法。在经费和人事改革方面,一是要梳理权利的内容;二是要明确权利的主体,不能越位;三是要盘活存量,探索增量。

徐青森处长表示协同创新的建设不仅要考虑当前,还要思考长远应该做哪些事。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不仅需要有核心的研究内容,还需要能够整合非常高端的平台。另外,在协同创新建设中要有合理的组织架构方案,不仅仅是各自守着一个点去做,而是要寻找突破口,做出文科的应有贡献。

本次座谈会是2013年以来社会科学处组织的第二次协同创新建设工作会议,通过两次协同创新会议的交流与探讨,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各协同创新中心更加明确了建设目标,对我校协同创新中心建立适应于自身需求的协同创新模式,打造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水平与能力的学术高地,切实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