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公布2012年度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结果的通知》,由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和武汉大学作为主要协同高校的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成为“2011计划”首批获得认定的14个协同创新中心之一,也是首批获得认定的2个文化传承方向协同创新中心之一。我校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张文显担任中心理事长,张文显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张保生教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教授任联席主任。
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教育部、财政部于2013年1月中旬至4月初组织了2012年度协同创新中心的认定工作。经过专家初审、会议答辩、现场考察、综合咨询、社会公示等环节,经“2011计划”领导小组批准,认定14个2012年度协同创新中心。
“2011计划”是继“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高校建设之后,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的第三个国家战略工程。“2011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多学科、多功能的优势,积极联合国内外创新力量,有效整合创新资源,构建协同创新的新模式与新机制,形成有利于协同创新的文化氛围。建立一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集聚和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取得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成为具有国际重大影响的学术高地、行业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基地、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和文化传承创新的主力阵营。推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区域创新的战略融合,支撑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目标是: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要求,以体制、机制改革为保障,开展司法文明协同创新研究,全面提升协同高校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协同创新能力,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公正高效权威和谐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动中国司法文明的传承与创新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人才支持,构建司法理论研究的学术高地和司法理论研究成果向司法文明实践转化的平台。
中心的宗旨是推进国家司法文明建设,提升中国司法文明在当代世界文明体系中的认同度和话语权,使中华民族跻身于世界司法文明先进之列,推进中国司法的文明化和中国司法文明的国际化。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旨在全面提高国家司法文明的软实力,它包括五大建设任务:探索科学的司法理论、建构先进的司法制度、促进公正的司法运作、造就卓越的司法精英、培育理性的司法文化。
中心在协同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方面进行了诸多尝试:一是协同高校均给予协同创新中心实行“特区政策”积极培育,制定特殊的支持政策,实行新的运行体制;二是牵头高校和参与高校地位平等,中心在协同高校分别挂牌,分别设置中心主任,协同高校之间完全实现教授互聘、学生互派、课程互选、资源共享;三是进行了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以理事会为重大发展事项决策机构、以学术委员会作为中心最高学术决策机构的中心主任负责制度,实行主任联席会议制度、轮值主任制度,并在三校分别建立中心秘书处;四是进行分配制度改革,通过三校互聘,让本校教师到其他协同高校承担一定的教学和科研任务而获得额外的薪酬;五是进行人事制度改革,中心在人员聘任、人才评价考核等方面享有自主权,中心主任全面负责人才引进、团队建设、拔尖人才培养等工作;六是进行科研和教学工作改革,对于以中心署名但以其他协同高校作为第一署名单位、本校为第二署名单位发表的研究成果,计入本校教师科研考核工作量。被选聘到合作单位执行交流讲学任务的教师,在合作单位发生的教学工作量,计入校内教学工作量;七是进行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本科培养方面,除加强协同高校学生互换外,努力提高法学教育的国际化水平。研究生培养方面,以培养法律硕士(司法文明方向)为纽带,由三所高校共同培养,同时探索与国外高校、实务部门合作培养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