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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刑事证据理论体系研究”开题论证会在吉林大学召开

日期:2019-03-29 点击数: 来源: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

2019年3月23日,由吉林大学法学院闵春雷教授担任首席专家的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刑事证据理论体系研究”开题论证会在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举行。专家组组长四川大学法学院龙宗智教授,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熊秋红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周长军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王进喜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栗峥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高校及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司法界代表,课题组成员以及期刊媒体代表等参加了会议。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董汉良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开题论证会由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教授主持。

董汉良处长在致辞中对“中国特色刑事证据理论体系研究”重大项目的立项表示祝贺,对莅临会议的各位专家表示诚挚的欢迎,他指出“中国特色刑事证据理论体系研究”重大项目在吉林大学立项,这是学校科研实力的体现,更是闵春雷教授及其学术团队长期以来从事该领域问题研究所结出的学术硕果。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将加强对重大项目的管理、沟通和协调服务工作,切实为重大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科研环境和条件,确保项目能够按期、高质量完成。

项目首席专家闵春雷教授代表课题组汇报了重大课题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框架与思路、研究计划及预期成果等情况。随后,子课题负责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法学院孙远教授、课题组成员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石泉分别对相关子课题的主要内容与研究思路进行了深入阐述。特邀嘉宾吉林大学法学院郑军男教授、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刘艳华分别从刑事实体法与司法实践的视角对证据理论体系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专家组充分肯定了这一课题的重大意义和总体研究思路,并从宏观、中观及微观三个层面对项目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重点难点等方面进行评议,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熊秋红教授提出,本课题的研究应着眼于对主体概念、基本原则、核心范畴等方面的进一步厘清,例如“原理论”与“元理论”、“证据规则运行机制”与“证明”等等。重点在于理顺各个子课题之间的内在联系,注意体系建构,具化课题研究对象,夯实刑事证据理论基础,进一步挖掘和凸显“中国特色”。周长军教授提出三点具体建议:一是事实论的建构应与诉讼传统、司法环境及实体法理论相契合,应注意证据理论建构与程序理论建构之间、事实理论建构与实体法理论之间的融贯性;二是证明对象应涵括实体事实与程序事实两大方面,进一步丰富我国刑事证明理论内涵;三是应当合理界定“中国特色”,区分“中国特色”的应然设计与实然提炼,注重理论与实践的互动,使课题兼具基础性与应用性。王进喜教授围绕“中国特色”这一核心概念,建议课题组明确“中国是否有证据法规则”、“当代证据法的基本特征”等前提性问题,既要注意吸收中国古代的证据思想,又要关注科技发展对证据法的影响。栗峥教授提出,一是课题应明确“中国特色”,着力倡导学术理论中的中国方案;二是应加强理论与实践的互动,强化刑事证据理论对司法实践的支撑;三是重视“理论体系”的形成,通过提炼标志性学术概念提升课题研究高度。

专家组组长龙宗智教授指出,“中国特色如何体现”、“理论体系如何建构”是本课题应解决的两大核心问题,并提出两点具体建议:一是在合理界定子课题研究对象的基础上,对课题板块、体系架构进行适当调整,处理好存在内容交叉的子课题之间、法学概念与其他学科概念之间以及程序理论与证据理论之间等方面的关系;二是注意凝练学术概念品牌,深耕中国特色问题,设定好课题研究的理论红线,加强国外证据法术语的本土化改造和中国特色刑事证据理论概念的提炼。

在专家组对课题开题报告进行评议和指导后,项目首席专家闵春雷教授针对专家组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并做出几点回应:一是将进一步优化体系架构、细化研究内容;二是将注重凝练标志性概念范畴与理论模型;三是将进一步加强实证研究、与刑事实体法结合的研究以及人工智能背景下的相关问题研究。最后,蔡立东教授对专家组的工作表示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