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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法治保障研究”开题论证会召开

日期:2020-04-20 点击数: 来源: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

2020年4月17日,由吉林大学法学院房绍坤教授担任首席专家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法治保障研究”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举行了开题论证会。专家组组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陈小君教授,专家组成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商研究》常务副主编温世扬教授、华东政法大学财产法研究院院长高富平教授、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屈茂辉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马新彦教授以及课题组成员、博士生、硕士生共60余人参加了开题论证会。吉林大学副校长蔡立东教授参加开幕式并致辞,开幕式由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董汉良主持,专家组组长陈小君教授主持了论证会。

蔡立东副校长在致辞中表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是现阶段国家社科基金中层次最高、资助力度最大、权威性最强的项目类别,主要着眼于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领域,也是完善中国特色产权制度的重要内容,改革的重点是分类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尤其是要着力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因此,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需要在法治轨道上进行,而如何运用法治手段保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是广大法学理论研究工作者的一项重要使命。蔡立东副校长希望研究团队认真落实重大项目研究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预期研究计划开展相关研究工作。吉林大学将对重大项目的顺利完成提供全面、有力的支持,社会科学处要加强对重大项目的管理、沟通和协调服务工作,切实为重大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科研环境和条件,确保项目能够按期、高质量地完成。

首席专家房绍坤教授汇报了该课题的选题价值、研究内容、总体框架、研究思路、重点难点以及拟创新点。课题以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法治保障为主线,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法权结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治理机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法治保障”“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法治保障”“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制改革的法治保障”五个子课题为重点研究领域,致力于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法治保障体系。房绍坤表示,围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该课题的关键性问题是中国特色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如何通过法治方式进行保障以及立法如何构建,重点研究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的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集体收益分配权的法律保障、集体经营性资产的折股量化及股份合作社的设立以及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及其运行规则的设置等问题。

在论证会上,各位专家围绕首席专家的汇报展开了深入论证,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议性的意见和建议。

陈小君教授认为,该课题具有强烈的时代感和崇高立意,紧紧抓住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要“加强法治建设”的核心要义,以五个子课题作为课题研究的逻辑框架和理论支点,致力于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法治保障体系,充分反映了课题组的问题意识、实践维度和目标导向。该课题之论证,一方面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之法治内涵解读呈体系化、整体性表达,另一方面深刻反映了研究团队对解决这一中国特色制度之诸多问题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法文化自信。该课题对研究主题的关键点、重难点与创新点的精准把握,成为课题研究成功的重要基础。陈小君教授表示,该课题计划切实可行,预计目标能够实现,赞同课题组按既定框架和方案实施开展研究。同时,陈小君教授还对课题的下一步研究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意见。

温世扬教授认为,该课题围绕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法权结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立法路径与方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法治保障、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制的完善等重大问题开展研究设计,体现了强烈的问题意识与目标导向,五个子课题紧扣“法治保障”这一主线,内容兼及组织法与财产法、财产归属与财产流转,结构合理、内容全面。该课题遵循通过政策剖析把握政策内涵、通过制度解构明确研究向度、通过法理论证分析解决问题、通过立法建构强化法律支撑的研究思路,采取实践调研和理论研究相结合、案头工作和学术讨论相结合、历史回顾与现实考察及未来展望相结合、宏观制度研究和具体问题研究相结合的技术路线,契合课题研究框架与目标,具有全面性、合理性与可行性。温世扬教授还针对如何把握课题中的“集体产权”“法治保障”两个核心要素提出了具体建议。

高富平教授认为,该课题是在我国开展了长期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和基本制度框架逐渐明朗的情形下进行的体系化、制度化设计研究,具有重大现实和理论意义。课题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法权结构为基础,重点研究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治理机制、集体成员权利的法治保障以及集体产权流转交易机制,整体布局全面科学,符合改革的精神和发展方向。高富平表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农民集体所有权的市场化实现问题,如何将不能与市场经济接轨的农民集体所有权“改造”成为与市场经济接轨的私法上的财产权是关键,这个问题解决了,则法治保障问题就转化为民商法的组织规则、产权规则和交易规则的应用。从总体上说,该课题设计方向正确、内容全面、结构合理、思路清晰,同意课题开题和实施方案。高富平教授还对课题的重点难点、课题的调研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

屈茂辉教授认为,该课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以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特别性为主线,围绕五个子课题,致力于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法治保障体系,按照把握政策内涵、明确研究向度、以法理论证分析解决问题、通过立法建构强化法律支撑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科学,“四结合”的技术路线清晰,子课题人员分工明确,总体思路、研究视角和研究路径可行,问题意识突出,拟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把握比较准确,预期目标明确具体,总体进度安排和年度进展计划合理,阶段性成果及最终成果可期。屈茂辉教授针对子课题的分工、智库建设等提出了具体建议。

马新彦教授认为,该课题的选题和研究植根于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宏观时代背景,以政策剖析、实证调研为路径,提炼问题、挖掘问题,通过法理论证促使现行法为政策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亦使政策与立法建构之间实现有机衔接。最难能可贵的是,该项目不仅立足于解释论的研究,还立足于立法论的研究;不仅有法学研究的内容,还有经济学研究的问题;研究成果不仅有研究报告、科研论文,还有立法的设计方案。这样的大格局、跨学科的项目研究,不仅丰富了理论研究,更可以为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决策以及后续政策法律的创新提供智力支持。马新彦教授就课题在多学科研究的基础上如何更好地体现民商法的特色提出了具体建议。

专家组组长陈小君教授最后做了总结。她表示,该课题的整体构思全面、设计严密、研究基础扎实、研究方法创新、研究梯队结构合理、分工科学明晰,能够充分利用校内外研究力量,组成了创新意识和研究能力颇强的科研团队,相信凭借吉林大学厚重的人文历史与学术积淀,依托该校法学院在中国法学研究、法学教育等方面的突出优势,一定能够按照预期目标完成研究任务并取得一系列重要研究成果,贡献于新时代中国农村新一轮制度改革,对该领域的学术研究、人才培养同样会积极影响,提升其创新水平,并取得良法善治的效果和积极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