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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理论研究专项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10-17 点击数: 来源: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

 

校社科字[2013]66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学校于20134月设立了吉林大学党的十八大精神理论研究专项项目,现开展项目结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请项目负责人(名单见附件1)下载填写《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审批书》(附件2)。

2. 每位项目负责人应提交不少于2篇具有创新意义的学术论文,每篇论文不少于3000字(格式要求见附件3)。论文如有发表,请提供一份成果复印件。

3. 项目研究过程中涉及重要事项变更的,须在结项材料中附上经社科处批准的《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4)。

4.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31031前将本单位结项材料(《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审批书》一式3份、成果一式1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社会科学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晶

联系电话:85155451

Emailpengjing@jlu.edu.cn    

附件:1. 2013年度吉林大学“党的十八大精神理论研究专项项目”立项名单

      2.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审批书

      3. 论文格式示例和注释规范

      4.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社会科学处

                                          2013年10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