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13]53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修订),现启动2013年度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种子基金项目立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2013年申报国家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入围会议评审,因名额限制未获得立项的课题。拟资助课题名单见附件1。
二、资助额度及研究期限
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
三、结项要求
项目结项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内以该课题核心内容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如获准立项,该项目自动转结,研究工作并入获准立项项目。
2. 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预期研究成果。成果基本要求如下:著作类成果已经完成(不限是否出版);论文类成果已正式发表,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且该两类成果须有至少3项符合《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刊物等级目录(2009年版)》中的D类以上科研成果标准(若有成果符合C类以上标准,可适当降低结项成果数量要求)。
3. 项目结项成果须明确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编号:XXX”。
四、材料填报要求和时间
1. 拟资助课题负责人以原申报国家及教育部项目的核心内容为基础,填写《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附件2),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原件一式三份。
2.《申请书》中项目执行期间按照2013年07月—2015年07月填写。
3.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3年6月24日前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含电子版)统一报送至社会科学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彭晶
联系电话:85155451
Email:pengjing@jlu.edu.cn
附件:
1.2013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种子基金项目拟资助名单
2.《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
社会科学处
201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