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16]77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在新时期全面推进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巩固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良好发展势头,加强科研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科研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进一步激励科研管理队伍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学校决定开展“十二五”期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哲学社会科学各单位、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实体科研机构主管科研副院长(副所长、副主任)及科研秘书。
二、评选条件
科研管理先进工作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十二五”期间从事科研管理时间不少于3年;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在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
4.勇于创新,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好的示范、导向和带动作用;
5.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教师普遍认可;
6.所在单位科研成绩显著。
三、评选办法与要求
1.评选采取单位推荐、学校评审的方式进行,每单位推荐1人参评。
2.推荐人填写《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先进工作者申报表》,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30日中午11:30前报社会科学处综合管理科,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王洪旭
电 话:85166109
邮 箱:wanghongxu@jlu.edu.cn
附件:1.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社会科学处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