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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二五” 期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11-28 点击数: 来源: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

校社科字[2016]77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在新时期全面推进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巩固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良好发展势头,加强科研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科研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进一步激励科研管理队伍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学校决定开展“十二五”期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哲学社会科学各单位、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实体科研机构主管科研副院长(副所长、副主任)及科研秘书。

二、评选条件

科研管理先进工作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十二五”期间从事科研管理时间不少于3年;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在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

4.勇于创新,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好的示范、导向和带动作用;

5.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教师普遍认可;

6.所在单位科研成绩显著。

三、评选办法与要求

1.评选采取单位推荐、学校评审的方式进行,每单位推荐1人参评。

2.推荐人填写《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先进工作者申报表》,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1130日中午11:30前报社会科学处综合管理科,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王洪旭   

  话:85166109

  箱:wanghongxu@jlu.edu.cn

 

附件:1.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社会科学处

2016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