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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6-29 点击数: 来源: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

 

校社科字﹝2017﹞53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17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17〕123号)和《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17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7〕124号)的有关规定,将开展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17年度中期检查工作。本次中期检查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期检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2017年7月7日开通“中后期管理系统”,请项目负责人及时登陆“中后期管理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现将我校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15年批准立项的重大攻关项目。

(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1.首席专家及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要求,下一阶段研究计划是否切实可行。

2.是否形成高质量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取得明显的学术影响和社会效益。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出版时,是否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资助”字样。

3.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等。

(三)中期检查有关要求

1.请项目首席专家按要求填写《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期检查报告书》),在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期检查项目基本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中期检查报告书》、开题修改后的《投标评审书》、《研究计划合同书》、相关研究成果及其他附件材料。

2.请将开题修改后的《投标评审书》、《研究计划合同书》和《中期检查报告书》以及相关研究成果及附件材料纸质件2套报送社会科学处。

3.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重大攻关项目后续研究支持的主要依据。

1)本次中期检查不合格将暂停拨款,需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整改并参加下一次中期检查

2)因故不能参加中期检查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者,视为终止立项协议,将撤销立项并追回所拨经费。

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一)中期检查范围

1.2015年批准立项的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2.2014年批准立项的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6年度中期检查中期检查未通过者。

(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 

2.项目负责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成果是否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字样。

3.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三)中期检查有关要求

1.请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期检查报告书》),并在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期检查信息。

2.请将《中期检查报告书》原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和阶段性成果原件2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期检查报告书》后装订)。   

3.本次中期检查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因故不能参加中期检查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者,视为终止立项协议,将撤销立项并追回所拨经费。

请各项目负责人2017年7月15日之前完成网上中期检查信息填报,各单位科研秘书对中期检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上报社会科学处。

系人:孟祥臣

联系电话:85167299

电子邮箱:mengxiang@jlu.edu.cn

附件: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3.吉林大学2017年需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