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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

日期:2023-03-21 点击数: 来源:

1.变更途径说明。凡通过“教育科研管理系统”申报立项的课题,如有课题重要事项变更需要,需经由系统线上申请变更事宜。2020年之前立项的课题需提交电子材料与线下报送纸质材料的形式申请变更事宜。

2.变更时间说明。经由“教育科研管理系统”申请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的,将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处理。非经由“教育科研管理系统”申请变更的,每年分2次集中申报、集中审批处理,集中申报变更时间分别是4月、10月。

3.变更提交材料说明:

1)课题负责人在预计课题结题时间提前6个月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登记表》保证填写信息完整,并加盖公章。

2)课题成员变更数量不能超过原课题组总人数的20%;凡涉及课题负责人变更的,需原课题负责人及拟变更的课题负责人在《重要事项变更申请登记表》“变更说明”栏目中手写签名,同时填写《拟变更课题负责人科研情况一览表(附表)》。

3)填写《课题重要事项变更汇总表》,参考样例,保证信息填写完整。

4)材料提交要求。纸质版材料包括:《重要事项变更申请登记表》一式二份;《拟变更课题负责人科研情况一览表(附表)》一式一份;《课题重要事项变更汇总表》一式一份。电子版材料包括:《重要事项变更申请登记表》(PDF格式)《拟变更课题负责人科研情况一览表》(PDF格式),《课题重要事项变更汇总表》(EXCEL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