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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林岗教授来我校作报告

日期:2006-11-14 点击数: 来源: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

9月9日上午,国务院学位委员第四届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社科基金理论经济学评审组副组长、中国《资本论》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林岗教授在我校经济信息学院教学楼F7阶作了一场题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方法论原则”的学术报告。\r\n 在报告中,林岗教授首先澄清了两个认识。一是方法论与方法的关系与区别。他认为,方法可以多元化、多样化,而方法论的正确与否是最为关键的。二是阐述了立场、观点和方法的关系问题。林岗教授指出,通常我们所讲的方法是排在立场和观点之后的,而方法论是第一位的,立场和观点是由方法论所限定和导致的,这对理解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一系列相关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之后,林岗教授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整体主义原则、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经济关系和社会实践的地位等五个方面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方法论原则进行了整体概括。\r\n 本次报告会由吉林大学经济学院主办,是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名家讲座(学术研究系列)之一。经济学院副院长谢地教授主持了报告会。(经济学院 赵桂芳)\r\n